(一)按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卫生研究人才三个职称类别(以下分别简称为非基层、基层、研究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2024年度全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设置116个评审专业。申报人应选择与现从事工作相一致的专业申报评审。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开展卫生管理研究和医学研究专业开展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以及其他专业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
(二)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须提交相应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且已登记注册,执业类别及范围与申报专业相对应。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与执业机构相一致,多点执业的应与主要执业机构相一致。
(三)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申报专业。申报专业原则上须与申报学历的专业相对应。
(四)专职从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非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可按照现专业的执业类别及范围申报。取得的职称限定在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岗位使用,职称证书的专业名称栏标注“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离开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岗位后,晋升职称前应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
(五)同一评审年度不可申报两个及以上专业或层级的职称。
附件: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专业与考试专业、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对应关系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