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答辩。正高级职称申报人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采取“腾讯会议”远程网络方式,以答辩人PPT汇报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答辩成绩作为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详细安排将另行通知。
(二)评委会评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从评委会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各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对经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公示及发证。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评审通过情况进行评后公示,并通知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及经调查核实后维持评审结论的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认,确认备案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作电子职称证书,申报人可登录“粤省事”APP、微信“粤省事”小程序或《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