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法律与政策支持,明确高校对职务发明的自主处置权,允许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成果转化决策,将技术转移成效纳入高校“双一流”评估体系。
二是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在独立设置的医科高校试点设立独立运营的技术许可办公室,配备医学背景的技术经理人、知识产权律师及投融资顾问。
三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行“医药技术经纪人”持证上岗制度,联合行业协会制定职业标准,鼓励引导开设“生物医药技术转移”专业学位硕士。
四是深化政校企医协同,推动技术经理人深度参与医药高校与企业技术攻关,由有关部门定期评估政策落地及成果转化效果。(科技日报,韩峰 记者 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