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用法和用量的制定一般考虑四方面因素:药效出现的快慢;疾病部位与病理特点;剂型的特点;患者的身体状况。
大多数药是以口服给予,其给药次数根据药在人体内代谢和排泄的时间快慢(血浆半衰期)而定。大多数药是每日3次给药;在体内代谢和排泄较慢的药,可每日2次;在体内代谢和排泄更慢的药,可每日1次;在体内代谢和排泄较快的药,可每日4~6次或每隔4~6小时给药1次。药物各种剂型最适宜的服用时间,主要是考虑药的最佳吸收和发挥作用的时间;其次是避免或减少药对人体产生不良反应。服用时间分为晨服、餐前、餐时、餐中、餐后或睡前等。